2013年全國科技成果統(tǒng)計年度報告——科技成果應用及轉化情況分析
一、總體概況
2013年度登記的46456項應用技術科技成果中,產業(yè)化應用的成果數(shù)達到34783項,其中企業(yè)完成的科技成果占54.00%;小批量或小范圍應用成果數(shù)6980項,企業(yè)完成的科技成果占36.56%;試用成果數(shù)2497項,大專院校占33.24%;應用后停用成果數(shù)111項,未應用成果數(shù)2085項,大專院校和獨立科研機構在這兩項中所占的比例總計達到64.53%。
2013年登記的應用技術成果中,產業(yè)化應用的成果比例最高,達到74.87%;小批量或小范圍應用的成果比例為15.02%,試用成果的比例為5.37%;未應用的成果比例為4.49%;另有0.25%的成果應用后停用(見圖3-1)。
成果未應用或停用的原因仍以資金問題為主,同時受多種因素綜合影響。其中,資金問題所占比例為54.42%,比上年增加8.84百分點;其次是技術問題和市場問題,分別占45.08%、22.68%,比上年增加16.19個百分點、7.25個百分點;政策因素和管理問題所占比例較低,分別為13.75%和6.33%(見圖3-2)。
1.各地區(qū)成果應用情況及未應用的原因
從東、中、西部來看,2013年各地區(qū)產業(yè)化應用的成果比例與上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中部地區(qū)產業(yè)化應用的成果比例最低,為65.52%,比上年下降13.27個百分點;東部和西部地區(qū)產業(yè)應用的成果比例分別為75.40%、81.13%,分別比上年下降10.97和5.82個百分點。
從經濟地帶的科技成果產業(yè)化應用來看,珠三角地區(qū)所占比例最高,為83.03%,比上年下降8.49個百分點;東北地區(qū)所占比例最低,為60.54%,比上年下降12.89百分點(見表3-1)。
表3-1 2011-2013年地區(qū)產業(yè)化應用的成果比例分布(%)
地區(qū)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東部 |
90.38 |
86.37 |
75.40 |
中部 |
86.86 |
78.79 |
65.52 |
西部 |
88.76 |
86.95 |
81.13 |
環(huán)渤海 |
89.80 |
84.74 |
73.97 |
長三角 |
90.68 |
86.98 |
74.77 |
珠三角 |
94.77 |
91.52 |
83.03 |
東北 |
81.05 |
73.43 |
60.54 |
(注:從2011年度統(tǒng)計開始,成果應用狀態(tài)中增加“小批量或小范圍應用”、“試用”選項,對已應用的成果狀態(tài)進行了細分;從2013年度統(tǒng)計開始,成果應用狀態(tài)中“穩(wěn)定應用”變?yōu)椤爱a業(yè)化應用”,由于指標內涵變化原因,影響本表三年的數(shù)據(jù),呈現(xiàn)逐年下降狀態(tài)。)
東、中、西部地區(qū)成果未應用或停用的主要原因,首先是資金問題,四成以上的未應用和應用后停用成果是因為資金短缺,尤其以西部表現(xiàn)更為突出;其次是技術問題,在中部地區(qū)表現(xiàn)突出一些。市場問題、管理問題和政策因素也是影響成果無法使用的原因,但與資金和技術問題來說,所占比例較低,是次要因素。
從四大經濟帶來看,科技成果未應用和應用后停用的原因各有側重:環(huán)渤海地帶是資金問題,長三角地帶是技術和市場問題,珠三角是政策因素,東北是管理問題(見表3-2)。
表3-2 2013年地區(qū)成果未應用及應用后停用原因的比例分布(%)
|
東部 |
中部 |
西部 |
環(huán)渤海 |
長三角 |
珠三角 |
東北 |
資金問題 |
40.10 |
39.89 |
47.35 |
47.70 |
23.59 |
31.37 |
38.53 |
技術問題 |
30.58 |
32.88 |
27.65 |
26.89 |
38.40 |
23.53 |
34.83 |
市場問題 |
17.27 |
11.41 |
10.84 |
12.57 |
26.90 |
17.65 |
11.87 |
管理問題 |
3.45 |
4.54 |
4.65 |
4.46 |
2.73 |
1.96 |
5.54 |
政策因素 |
8.60 |
11.28 |
9.51 |
8.38 |
8.38 |
25.49 |
9.23 |
合計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從2013年各行業(yè)產業(yè)化應用成果所占比例來看,批發(fā)和零售業(yè),金融業(yè),制造業(yè),采礦業(yè),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yè)等的產業(yè)化應用的比例在80%以上;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建筑業(yè),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房地產業(yè),租賃和商業(yè)服務業(yè)等行業(yè)產業(yè)化應用成果比例居于在70%-80%之間;其他行業(yè)的這一比例在60%-70%之間(見附表11)。
分析各行業(yè)應用技術成果未應用的情況,在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租賃和商業(yè)服務業(yè),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教育等行業(yè)未應用的成果所占比例較高,分別達到:14.54%,9.09%,6.28%,5.17%。從成果未應用的主要原因來看,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主要是技術問題和市場問題,這兩個因素占到未應用原因的73.36%;租賃和商業(yè)服務業(yè)主要是資金問題和市場問題,兩者比例占到80%;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主要是資金問題和技術問題,兩者比例占到80.91%;教育行業(yè)的主要因素是資金問題,所占比例達到61.90%(見附表12)。
3.高新技術領域成果應用情況及未應用的原因
2013年高新技術領域產業(yè)化應用成果比例中,核應用技術,先進制造領域的比例高于80%,分別為81.97%、80.97%;新能源與節(jié)能,新材料,地球、空間與海洋,電子信息,現(xiàn)代農業(yè),航空航天領域的比例在70-80%之間,分別為:77.58%、76.53%、75.28%、74.50%、71.0%、70.35%;環(huán)境保護,生物醫(yī)藥和醫(yī)療器械領域的比例在60%-70%之間,分別為:69.34%、63.61%;現(xiàn)代交通最低,比例為54.75%(見附表11)。
分析高新技術領域成果應用的問題,表現(xiàn)突出的領域為生物醫(yī)藥和醫(yī)療器械,新材料,現(xiàn)代交通。其主要表現(xiàn)為,一是成果未應用比例高,如生物醫(yī)藥和醫(yī)療器械、新材料未應用所占比例分別達到8.82%、6.11%;二是小批量使用或小范圍應用比例較高,如現(xiàn)代交通領域所占比例達到34.10%,生物醫(yī)藥和醫(yī)療器械為20.92%(見附表11)。
4.不同類型單位成果應用情況及未應用的原因
從成果完成單位的類型上看,產業(yè)化應用的成果中,企業(yè)所占的比例最高,為83.49%;大專院校所占的比例最低,為59.66%(見附表11)。
分析各類型成果完成單位的成果未應用或應用后停用的原因,大專院校的資金問題所占比例最高,為56.17%;獨立科研機構、醫(yī)療機構集中在資金問題(分別為41.53%、40.04%)、技術問題(32.97%、37.97%),所占比例較高。企業(yè)科技成果應用問題比較分散,資金問題、市場問題、技術問題和政策因素都占有較大比例。
分析不同類型企業(yè)科技成果未應用或停用的原因,有以下幾個特點:資金問題在除國有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港澳臺資企業(yè)外的其他類型企業(yè)中表現(xiàn)比較突出;技術問題,主要集中在港、澳、臺商投資企業(yè)和國有企業(yè);市場問題和政策因素集中在外商投資企業(yè)(見附表12)。
二、不同課題來源成果的應用情況
將2013年登記的應用技術成果按照課題來源的不同劃分為政府項目和社會項目,其中,政府項目成果指來源于國家計劃、部門計劃、地方計劃、部門基金和地方基金的成果;社會項目成果指來源于國際合作、橫向委托、民間基金、自選課題及其他來源的成果。
2013年登記到國家科技成果庫中的應用技術成果共40219項(不含涉密等方面的成果,故小于全國登記的應用技術成果總數(shù)),其中,來自于政府項目所占比例,與上年相比下降6.78個百分點,為44.63%,來自于社會項目的成果同比增加至55.37%。
1.政府項目成果的應用情況及未應用的原因
在17951項政府項目中,已轉讓企業(yè)14121家,實現(xiàn)技術轉讓與許可收入53.29億元,平均每項成果的技術轉讓收入水平約為30萬元。轉讓企業(yè)個數(shù)、平均每項成果的技術轉讓收入,國家科技計劃要高于部門計劃和地方計劃?;痦椖靠萍汲晒膽棉D化處于一個低水平(見表3-3)。
表3-3 2013年政府項目成果的應用情況統(tǒng)計
|
課題來源 |
應用技術成果(個) |
已轉讓企業(yè)(個) |
技術轉讓與許可收入(萬元) |
平均每項成果的技術轉讓收入(萬元) |
政府 項目 |
國家計劃 |
2579 |
7401 |
175262 |
67.96 |
部門計劃 |
2957 |
939 |
47311 |
16.00 | |
地方計劃 |
10354 |
5265 |
292134 |
28.21 | |
部門基金 |
617 |
268 |
4710 |
7.63 | |
地方基金 |
1444 |
248 |
13537 |
9.37 | |
合計 |
17951 |
14121 |
532954 |
29.69 |
表3-4 2013年政府項目成果未應用原因的比例分布(%)
課題來源 |
資金問題 |
技術問題 |
市場問題 |
管理問題 |
政策因素 |
國家計劃 |
47.35 |
24.62 |
15.53 |
4.17 |
8.33 |
部門計劃 |
41.53 |
30.6 |
10.38 |
6.01 |
11.48 |
地方計劃 |
52.23 |
24.42 |
11.01 |
3.55 |
8.79 |
部門基金 |
46.21 |
18.35 |
30.38 |
0.63 |
4.43 |
地方基金 |
39.05 |
31.4 |
19.26 |
3.69 |
6.6 |
在22268個社會項目成果中,共轉讓企業(yè)4423家,獲得技術轉讓與許可收入58.03億元,平均每項成果的技術轉讓收入26.06萬元。其中:自選課題的產業(yè)化應用占據(jù)主導地位。從單個成果的轉讓收入水平來看,橫向委托、國際合作,分別達到165.18萬元、96.5萬元,大大高于其他社會項目的科技成果(見表3-5)。
表3-5 2013年社會項目成果的應用情況統(tǒng)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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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來源 |
應用技術成果(個) |
已轉讓企業(yè)(個) |
技術轉讓與許可收入(萬元) |
平均每項成果的技術轉讓收入(萬元) |
社會 項目 |
國際合作 |
108 |
15 |
10422 |
96.5 |
橫向委托 |
657 |
201 |
108526 |
165.18 | |
民間基金 |
33 |
2 |
20 |
0.61 | |
自選課題 |
16605 |
3450 |
430223 |
25.91 | |
其他 |
4865 |
755 |
31168 |
6.41 | |
合計 |
22268 |
4423 |
580359 |
26.06 |
社會項目中,從國家科技成果庫中統(tǒng)計出573項科技成果未應用或停用,對這些項目進行分析得出,制約各類社會項目科技成果轉化的因素是,國際合作項目成果主要是資金問題和技術問題;橫向委托成果主要是資金和市場問題;民間基金成果主要是技術問題;自選課題主要是資金和技術問題(見表3-6)。
表3-6 2013年社會項目成果的未應用原因的比例分布(%)
課題來源 |
資金問題 |
技術問題 |
市場問題 |
管理問題 |
政策因素 |
國際合作 |
50 |
32.36 |
8.82 |
2.94 |
5.88 |
橫向委托 |
36.83 |
15.79 |
26.32 |
10.53 |
10.53 |
民間基金 |
- |
100.00 |
- |
- |
- |
自選課題 |
38.98 |
36.3 |
13.56 |
3.25 |
7.91 |
其他 |
53.55 |
24.95 |
10.75 |
3.01 |
7.74 |
三、不同課題來源成果的推廣形式
1.政府項目成果的推廣形式
合作轉化是政府項目科技成果轉化的主要方式,所占比例超過60%,自我轉化居于15%-25%之間,技術轉讓與許可收入在8%-15%之間(見圖3-3)。
2.社會項目成果的推廣形式
50%以上的社會項目通過合作轉化,其中,近八成的橫向委托、國際合作項目以合作轉化方式進行轉化。自選課題通過自我轉化方式轉化比例較高(見圖3-4)。
四、應用技術成果轉讓情況
在2013年全國登記的46456項應用技術成果中,產業(yè)化應用的成果數(shù)為34783項,其中,獲得經濟效益的成果為10006項,占全部應用技術成果的21.54%。在10006項科技成果中,自我轉化項目數(shù)6490項,占64.86%。自我轉化形成的累積總收入25696.96億元;合作轉化收入2573.33億元,其中:技術入股股權折價14.88億元;技術轉讓和技術許可收入131.66億元,其中,知識產權技術轉讓收入31.17億元,占23.67%(見附表2)。
(注:1.科技成果的技術轉讓收入是指非自我轉化性質的技術轉讓,受讓單位支付的全部技術轉讓費用。由于科技成果的技術轉讓可能歷時數(shù)年,這些數(shù)據(jù)僅反映截止目前成果技術轉讓的累計收入情況,不反映當年的收入情況。2.知識產權技術轉讓收入系指專利、著作權、商標、商業(yè)秘密等的技術轉讓收入。3.由于科技保密等原因,部分應用技術成果的應用與轉化情況未做統(tǒng)計,故上述統(tǒng)計結果比實際情況要偏低一些。)





